质量承诺
公司郑重地向顾客承诺,将为贵公司提供质量优良,价格合理,服务周到的工程和产品,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的质量要求,一次性验收合格。并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;实施过程中严格按《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》(GBJ53/T-24-2008)中优良等级标准组织施工和管理,配合主体工程确保获得一等奖,争创鲁班奖。在质量期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,公司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。由此造成的损失,公司负责赔偿。属顾客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返修,公司人员随叫随到,及时处理问题。
由我公司在施工中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,公司愿接受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应条款约定的处罚。
施工过程质量措施
以施工班组为基础,严格执行自检互检、专检工序,交接检验制度。每道工序不马虎,不凑合,严禁省略工序。每道工序先做样板,以样板为标准。
每道工序施工前有交底,使每个操作者知道工艺流程,操作方法,执行标准,并做自检台帐。
严格按“工艺标准”和设计要求操作,按“施工验收规范”“验评标准”检验。实行“三检制度”把质量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。隐蔽工程验收时以业主或监理验收合格后,并及时办理好隐验手续方能进行隐蔽。
操作工艺:
开工前施工技术员做详细的全面技术交底,严格按设计规定的技术标准、施工验收规范、检查评定标准及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。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更改。
全技术措施
开工前对广大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教育,特别是危险作业交底。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人(劳务工)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,违者追究责任。
在施工现场设有安全宣传标语,特别是危险地段处须挂置危险标志,夜间设置危险信号灯,现场临时运输道路较复杂处段,设置交通标志和交通指挥人员。
确保文明施工,对所需材料的堆放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堆放,不得防碍道路运输,造成施工现场混乱,带来不安全因素。施工现场禁止无关人员通行或停留。
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,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。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
所有用电设施在安装、修理、拆除工程中,由电工完成,需要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装置时,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出妥善处理后进行。
各种电器设备,线路符合安全技术要求,严禁线路、电器设备浸入水中,重要危险区域设置禁区范围,并且设置危险标志。
各种电器机械妥善保管,固定正确的摆放位置,使用前检查电器开关、插座、线头是否有漏电现象,防止触电。